消防機關執行消防法
為利消防機關執行消防法第十條所定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圖說(以下簡稱消防圖說)之審查及建築法第七十二條、第七十六條所定建築物之竣工查驗工作,特訂定本作業基準。有關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設置之耐燃保護、耐熱保護措施,室內消防栓、室外消防栓、自動撒水、水霧、泡沫、乾粉、二氧化碳滅火設備、連結送水管設備等之配管,於實施施工、加壓試驗及配合建築物樓地板、樑、柱、牆施工須預埋消防管線時,消防安全設備監造人應一併拍照建檔存證以供消防機關查核,消防機關並得視需要隨時派員前往查驗。